重点报道:对非分层地契住宅生活的误解

  与经常被讨论的分层住宅不同,非分层地契的住宅很少被关注。有人认为,非分层住宅区的居民在自家周围可以无拘无束,不过,其实仍有些限制的。 Chur Associates创办人兼管理合伙人Chris Tan指出,非分层住宅不受2013年分层地契法令(STA 2013)和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(SMA 2013)的管制。非分层住宅区的业主拥有房屋的独立所有权。 非分层住宅区没有公共设施,也无需缴交物业费和储备金(sinking fund)。Tan补充说,“除上述区别外,分层和非分层住宅主要区别,还在于分层物业的所有者有参与公共财产管理的法定义务。” 既然不受法令管制,非分层住宅区的业主是否可做任何想做的事情?当然不是。 非分层住宅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受到National Land Code 1965和普通法(common law)的管制,以及当地政府和州政府的监管。 Henry Butcher (Mont Kiara)执行董事Low Hon Keong指出,监管非分层住宅的利益相关者的法令包括Trust corporation: Trust Companies Act 1949 (revised 1973)、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: The Companies Act 2016 (Act 777)和Residents’ association: The Societies Act, 1966 (Act 335)。 这些利益相关者也受到各自法定机构和协会的管制,包括居民协会(RA)、公司注册局(ROC)和社团注册局(ROS)。 Low表示,非分层住宅业主常常误解自己拥有房屋的最终控制权和权力,但实际上,业主是不能随意更动房屋,因为他们仍须遵从居民协会章程里的有相关规定,如保持社区外观的统一性和整体感,并确保安全功能不受影响。 误解1:维护公用设施无需花钱 因为非分层住宅中没有单位份额(Share Unit)的概念,因此用来维护小区的物业费(maintenance fee)一般根据房屋种类计算,例如一个小区内,独立式洋房业主所要缴交的物业费比半独立洋房的业主高。非分层住宅的物业费主要用于聘请保安。 误解2:无需缴交物业费? 非分层住宅的业主无需像分层住宅业主一样,每个月缴交管理费(service charge)和储备金(sinking fund),但并非完全无需缴费。大马房产与设施管理人协会(MIPFM)主席Adzman Shah说,这可能是因为人们认为,维护公共区域如马路、水沟、路灯和绿地等是当地议会的责任。然而,保安服务、监控系统、维护围篱等,还是需要居民们来支付的。 误解3:没有法律的约束 分层住宅的居民协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受到SMA 2013的管制,而发生争执时,他们可以到分层管理仲裁庭寻求解决。那么,非分层住宅的争执又该依据什么法令来解决呢? Tan表示,非分层住宅的居民协会是归社团注册局管理。争端发生时,可以依据社团注册局的条例解决,或者到民事法庭上诉。另外,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都是归大马估值师、估价师、房产经纪及物业管理局(BOVEAP)管辖,因此对物业管理公司有任何不满,居民可以向当局投诉。 购买非分层住宅前的注意事项 Low指出,在购买非分层住宅前,应该先了解业主的义务。他列举了五项购屋者应该注意的事项:社区管理层、管理费用、居民委员会列出的条例、管理层的账目,以及社区的治安情况。 Low说,保安和安全是居民最看重的事情之一,因为如此,非分层住宅居民们的合作精神和对居民协会的支持十分重要,包括遵守规则和条例。 Tan则补充说,购屋者和投资者应该对他们要购买的房产有更清晰的认识,以确保自己的期望和事实相符。   英文版全文已刊登于2020年11月27日的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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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报道:检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刻不容缓

分层地契房产发展计划渐增,且建筑项目日趋多元及复杂,现有的分层地契法令不足以应付与处理发展商、业主与物业管理经理所面对的问题,不少业界人士纷纷呼吁政府修订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(简称SMA),让法律更有效率解决分层地契房产的各种挑战与难题。 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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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居锦囊:7个有关分层有地房屋的注意事项

我们一直以为只有高楼住宅才是分层产业,但今时今日的分层住宅,也可以是有地房产。 事实上,如今许多新建的有地房产计划,大部分都是分层地契的。 当高楼住宅开始越来越普及,拥有分层地契的有地房产也随之越来越普遍。不过,大马人真的了解居住在分层地契有地房屋的注意事项吗? 分层地契是指一项发展项目的建筑物或土地被分割为小块,而公共空间和建筑物则被一个管理系统所管理。 根据大马房产与设施管理经理机构(MIPFM)主席Sarkunan Subramaniam,早前的有地分层地契发展项目,通常只局限于联排别墅(townhouses)或田字屋(cluster houses)。 他说:“无论如何,今天的有地分层地契房屋,可以是有围篱保安的排屋、半独立房屋和独立式房屋发展项目。这些项目的目标买家通常是中上收入群。” 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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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报道:分层地契住宅解惑

高楼住宅普遍化,分层地契房屋社区的规范也逐渐被人们接受,但分层地契模式已经开始从高楼房产延伸至有地房产,相信这个模式让新迁入分层地契社区的拥屋者多感不适应。 广义而言,分层地契住宅将一项房地产发展项目的用地,以用途作不同区块的划分,例如私人住所、公共设施与共用休闲设施。在高楼住宅这样的划分形式见怪不怪,但随着城镇发展蔚为趋势,不少城镇发展项目或围篱保安社区,已以分层地契方式划分管理。 Malaysian Institute of Property and Facility Managers (MIPFM) 主席Sarkunan Subramaniam表示,以往以分层地契方式管理的有地房产,多出现在联排房屋或围篱保安社区,主要都是中高上住宅区。 他举例,甲洞的Desa Parkcity便是最佳分层地契管理的案例,这个473英亩的城镇发展计划建于2000年,以其独特的住宅、商业与休闲设施设计所营造出的时尚健康生活形态,更是深获购屋者青睐,更获奖无数。 近年来,许多发展商更是看好人们对于休闲健康生活形态,以及安全住宅区的喜好,纷纷推出围篱保安社区,并且加入许多休闲设施。 Sarkunan说,给予人们对于安全的重视,以保安围篱社区设计的城镇计划需求逐渐增加,例如EcoWorld Development打造的Cradleton @ Eco Majestic、Sime Darby的The Glades、Marvelane Sdn Bhd的Marvelane Homes以及Faber Group的Armada Villa均受买家欢迎。 Burgess Rawson Malaysia 董事经理Wong Kok Soo表示,居住在分层地契房屋虽然成本较高,但是却为拥屋者省却不少烦恼,特别是在保安方面更是让人放心。 此外,分层地契社区通常设有共用设施,例如步道、公园以及拥有各类休闲设施的私人会所,这些特色让人即可享有如高楼房产的休闲健康生活,也可继续居住在有地房产,满足了购屋者的需求。 Sarkunan说,这类的保安围篱社区在1990年代后期流行起来,在2007年分层地契法令实施前,社区住户的主要法律约束,是发展商与购屋者之间签署的居民协议书(Deed of mutual covenants)与组织简章(在居民委员会成立后)。 2007年分层地契法令的出现,也让赋予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权力,管治个别地段。在这样的法律架构下,发展商拥有更大的空间设计与规划城镇房屋格局,并且得以永续管理。 不过,分层地契管理本质复杂,并非所有购屋者都熟谙法律,特别是在有地房产方面,更有不少拥屋者不遵守分层地契管理法令。 Sarkunan说,一些人往往忘了他们所购买的是一个区块,而不是一栋房子。在分层地契管理法令下,个别土地区块的持有人不得在未取得管理机构的同意下,随意装修更改房屋的外形, 包括窗户、阳台、开放空间以及其他轻易可见的空间,例如篱笆。 Wong说:”分层地契住宅在马来西亚仍处起步学习阶段,在国外亦然。大部分人并不晓得分层管理地契法令,即时他们了解,也会因为执法不严,而选择不遵守。” Sarkunan认为,分层地契管理的概念,仍需要不断的教育,让购屋者了解其内涵,以及拥屋者的权利范围,与严禁进行的活动, 包括装修、扩建或是举办大型派对。 其实,简而言之,居住在分层地契管理社区与居住在高楼住宅十分相似,住户的许多举动都会被限制。   英文版已于2018年8月17日的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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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:成立附属管理委员会的阻力

尽管政府允许综合物业大楼的管理委员会(management corporation,简称MC)可根据不同类型的房产,由居民或业主另外成立附属管理委员会(sub-MC),但马来西亚估量师协会(RISM)前任秘书长Chan Keat Lim认为,成立附属管理委员会仍充满挑战。 他在日前的“分层地契——最新发展与当前问题”讲座会上表示,其中一个最大的挑战,就是管理委员会必须为附属委员会的支出开销,拟定一份特别规划报告并寻求通过。 这个特别规划报告必须经由估量师审核,当中也将涉及另一笔费用。 他说,“准备这个特别规划报告并不容易,举例来说,估量师目前的收费市价是每平方米RM2,假设相关建筑的面积为100,000平方米,审核费用就需要RM200,000。” 此外,一些综合发展项目的共用空间也很难依据不同产业类型来划清界限,再者,估量师也需要土木与电气工程师协助,推算开销支出。 设立附属管理委员会的另一项挑战是,必须等到一个发展计划中的所有项目都完工,并且三分之二的单位都转名给各个业主后,才可以设立附属管理委员会。 与此同时,成立附属管理委员会需要业主投票通过,在其他项目未完工移交之前,单位持有人只是买家,不具有投票权。 英文版已于2018年7月12日上载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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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报道:分层地契,缺它不可?

  分层地契与遗嘱一样,通常是在你脱售产业时才会发现它的重要,因为没有分层地契,原本简单的产业转手手续,或许就会变成一条漫漫长路。 简单来说,分层地契就是你的产权证明文件,也是一份可让你控制分层产业单位的文件。 除了是持有权证明,大马购屋者协会(HBA)荣誉总秘书长Chang Kim Loong指出,分层地契也在产业交易中,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。 他说:“业主若未取得分层地契,该土地和项目的共用空间和资产,依然属于发展商名下。在还获得分层地契前,发展项目一旦不幸被搁置,发展商若宣布破产,那业主必须自行面对许多问题,例如与发展商债主谈判。一些业主甚至必须自掏腰包,付钱赎回自己单位的分层地契。” Chang补充,如果购买没有分层地契的二手分层房屋,一些金融机构不太愿意发放贷款。假设买卖双方坚持交易,那Chang则劝告双方,应咨询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。 不过,新落成项目的买家或不用再面对上述分层地契的问题,因为政府已更新了2013年分层地契法令,要求发展商在空屋移交(Vacant Possession)给买家时,必须一并移交分层地契。 有鉴于此,目前大部分向发展商争取单位分层地契的业主,都是在上述法令于2015年6月生效前,购买房屋的屋主。 虽然已有分层地契转交法令,但Chang表示却缺乏执行能力,举例说,在买卖合约的第12条内都有指出,发展商有义务承担分层地契的申请成本,但在现实中,遵守该条文的发展商并不常见。 Chang说:“我们常常听见发展商因没有负责申请分层地契而被控上法庭,但多少发展商因为没有遵从上述条文而被告?” 他说,其中原因或因是发展商不重视分层地契的重要性,其二是因为当局缺乏执行能力,再来是买家懦弱怕事,若买家不告发发展商,则不会有人知道该项目已经获得了分层地契与否。 分层地契或否影响房价? Marcus Hwang & Co律师事务所的Marcus Hwang指出,产业的价值不会因为没有地契或分层地契而打折扣。 “没有任何一条条文指,拥有分层地契与否会影响单位持有人的权益。一些银行发出给没有地契的产业的贷款,与发给有地契产业的贷款是一样的。同时,也没有指引说分层地契可以提高贷款的数额。“ 他补充,有否地契的唯一分别,在于拥有权转移的文件上,如果有分层地契,该文件则会被成为地契转让文件(Memorandum of Transfer),该文件是必须向土地局登记的。 至于没有分层地契的话,文件模式则是转让。也就是说,在支付契约的全额印花税后,所有买卖合约合约下的权益将归新买家,这是属于技术上承认新买家为该单位的合法持有人。 无论如何,他坦诚一些数十年尚未获得分层地契的房子,而当年的发展商也已不存在市场上的话,银行则会在发放全额申请贷款时,再三考量。 如果你还没有得到分层地契,那该怎么办? Ampang Jaya建筑物委员会(COB)主任Muhammad Noor Isman Ismail分享,如果发展商已经清盘,则必须委任负责人,继续向土地局申请分层地契,该动作的额外费用由分层地契业主承担。 原文已刊登于2018年6月8日的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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