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管答疑:开销与装修

问:单位业主(一栋公寓的住户)有权在任何时候查看有关公寓的开销单据吗?还是业主只能在年度会议(AGM)时查看已经审计的财报?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二附录的第7(6)(b)条文指出,一名买家或业主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查看账目的要求,而每次查看需要支付的费用不可超过RM50。除此,业主也有权在 AGM时查看已经审计的报告。   问:如果有些单位业主在没有知会管理机构(MC)的情况下进行装修,请问MC可以采取什么行动? 根据2015年分层管理(维护与管理)条例第三附录的第27(1)分段, 没有事先得到MC及在需要的情况下获得政府单位批准,业主是不能在本身的单位展开装修的。 有关条例的第16(1)分段也说明,每一名业主任何时候都必须遵从现有或额外纳入的条例。 第16(3)分段进一步指出,如果出现业主违反了这些条例的情况,有关业主就必须立即自费展开MC认为恰当的相关修复,例如修理因装修而对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坏。 而且,根据条例的第7(1)分段,MC在业主大会上获得相关决议后,可以向违反有关条例的任何人征收罚款。 在眼下这宗案件中,这名单位业主事先没有就装修事项知会MC,已经违反了有关条例。如上述所说,MC可以向该业主征收一笔在业主大会上批准的罚款。 除此,根据条例的第17(1)分段,MC能以安全为理由,拒绝让这些业主聘请的承包商进入公寓区域。   Chis Tan是Chur Associates的创办人兼管理合伙人。他也是2019年EdgeProp 大马优质产业管理大奖(EdgeProp Malaysia’s Best Managed Property Awards 2019)的评委,以及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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