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管答疑:开销与装修

问:单位业主(一栋公寓的住户)有权在任何时候查看有关公寓的开销单据吗?还是业主只能在年度会议(AGM)时查看已经审计的财报?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二附录的第7(6)(b)条文指出,一名买家或业主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查看账目的要求,而每次查看需要支付的费用不可超过RM50。除此,业主也有权在 AGM时查看已经审计的报告。   问:如果有些单位业主在没有知会管理机构(MC)的情况下进行装修,请问MC可以采取什么行动? 根据2015年分层管理(维护与管理)条例第三附录的第27(1)分段, 没有事先得到MC及在需要的情况下获得政府单位批准,业主是不能在本身的单位展开装修的。 有关条例的第16(1)分段也说明,每一名业主任何时候都必须遵从现有或额外纳入的条例。 第16(3)分段进一步指出,如果出现业主违反了这些条例的情况,有关业主就必须立即自费展开MC认为恰当的相关修复,例如修理因装修而对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坏。 而且,根据条例的第7(1)分段,MC在业主大会上获得相关决议后,可以向违反有关条例的任何人征收罚款。 在眼下这宗案件中,这名单位业主事先没有就装修事项知会MC,已经违反了有关条例。如上述所说,MC可以向该业主征收一笔在业主大会上批准的罚款。 除此,根据条例的第17(1)分段,MC能以安全为理由,拒绝让这些业主聘请的承包商进入公寓区域。   Chis Tan是Chur Associates的创办人兼管理合伙人。他也是2019年EdgeProp 大马优质产业管理大奖(EdgeProp Malaysia’s Best Managed Property Awards 2019)的评委,以及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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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管答疑:施工拙劣

问:如果业主不满意建筑物的施工品质,管理机构(Management Corporation)可以向哪一个机构投诉? 如果是分层房产的公共财产,管理机构可以向分层管理仲裁庭投诉。管理机构也可以将有关投诉带到地方政府或民事法庭。切记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文件和证据。   问:我们的公寓才建好五年,油漆就已经开始剥落,这算是施工拙劣吗?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,我们能够怎样防止情况发生? 一个涂抹在没有裂缝和渗水墙面上的优质外墙涂料,在五年后的情况应该还是尚好的。 在五年内发生油漆剥落的情况,可能是因为当初在油漆前没有对墙壁表面做好准备功夫,因此导致如今出现油漆粘合力消失的问题。 导致油漆过早损坏的常见因素,也包括油漆当中有掺杂了其他填料,还有墙面出现渗水、霉菌、藻类、裂痕和空洞等问题。而墙面褪色和出现风化现象,就是油漆过早损坏的的预兆。   Anthony Lee是Architect Centre培训员兼顾问、2019年EdgeProp大马最佳产业管理大奖评委(Best Managed Property Awards)与2019年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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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居锦囊:自己做,还是让专业的来?

  想要确保分层房产从一开始就受到妥善的管理和保养?除了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经理代劳,其实管理机构(management corporation)也可以考虑自己亲自动手。 但这两个选择当中,又有哪些优缺点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? 根据大马专业物业管理经理协会(MIPPM)主席兼EdgeProp大马优质产业管理大奖评审Sarkunan Subramaniam,管理机构亲自动手去管理本身的分层房产,最主要的好处就是省下聘请专业物业管理经理的费用。 在此情况下,管理机构将自行聘请员工来处理保养和管理工作,并支付这些员工的费用。 Sarkunan 向EdgeProp指出:“不过,物业管理是一个相当繁重与需要全天候待命的工作,因此业主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,来应付物业管理的规划和执行工作。” 此外,业主也要对2013年分层产业管理法令相当熟悉,而且要具备基本的管理能力,例如会计、技术知识、行政与人力管理等。 “他们也要对本身居住的建筑物有一定的了解,并且知道该建筑物的问题所在,才能制定一个管理计划。” 举例来说,如果管理的是一栋老旧的公寓,那么业主就需要根据手上的资金,制定一些翻新或系统更新工程。 若是一栋新的公寓,业主就需要关注公共区域缺陷问题,然后把这些缺陷整理成一张清单给发展商处理。同时,业主也要聘请良好的服务供应商,以确保公寓能够受到完善的保养。 而聘请专业物业管理经理的话,管理机构在支付负责管理工作的员工之余,还需要支付一笔费用给物业管理经理。 Sarkunan说,一个房产的这两笔费用,大概是该房产每月管理费收入的10%至25%。 然而,聘请专业且合法的物业管理经理,业主就不必过于操心,而且有关的管理工作也能准时与合法地完成。 “市面上有很多物业管理经理,因此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。但是,如果业主没时间去处理这些繁杂的管理工作,他们就应该聘请物业管理经理。” 在寻找物业管理经理的时候,Sarkunan提醒业主要小心那些没有团队或公司、且收费便宜的人。 他点出:“一个良好的物业管理经理,应该是一个能够作为业主的联系人的组织。而且,要注意那些收费很便宜的经理,很多人这么做的原因,是他们会在日后针对某些工作,向业主征收额外的费用。” 因此,他建议业主向那些已经跟大马估值师、估价师、地产代理和物业管理经理局(BOVAEP)注册的经理们求助。 如果业主还是想要聘请未与有关当局注册的物业管理经理,Sarkunan提醒业主们,必须向这些经理收取一笔押金,以保护本身的权益。 在2015年分层产业管理(维修与管理)条例底下,一名并未注册为物业管理经理的个人或仲介,如果没有向联合管理机构(joint management body)或管理机构提交一笔押金,就不能接下一个分层产业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 这笔押金是RM50,000,或相等于一年的薪资或管理费用,以最高者为准。   该文章已刊登于2018年6月1日的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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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居锦囊:分层管理法令,仍有改善空间

  在我国实施超过一年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,对国内分层产业和家居生活带来了很多改变。 举例来说,该法令制订了相关条例,以解决在分层房产当中出现楼层与楼层之间漏水的问题。 同时,该法令允许分层房产管理层公布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名单,并可在还清拖欠款项之前,中止这些业主的通行磁卡与使用公用设施的权限。 除了这些改变,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对分层房产带来的最大创新之一,就是从“公用房产”(Common Property)之中,区分出“有限公用房产”(Limited Common Property)。 其中,公用房产将由管理机构(MC)所管理,而有限公用房产则由附属管理机构(SMC)来管理。 值得注意的是,SMC为有限公用房产提供的服务,只能由这些房产的业主所享有,并不包括整栋分层房产中的所有业主。 目前未有成功案例 理论上来说,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旨在确保综合发展产业的和谐安居环境,但实际上,至今没有任何成功设立SMC的案例。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,就是设立SMC会牵涉到很高的费用,当中包括聘请测量师和律师来准备相关的策划书和议案。 这些费用昂贵得无法想象,而且没有任何一个MC能够负担得起。 除此,很多MC都不看好设立SMC的作用,因为当中还存在着许多灰色地带。 例如,若SMC的表现无法达到标准水平,MC将面临管理和控制SMC的难题,因为SMC往往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。 业主兴趣缺缺 而且,有别于新加坡,我国的SMC只能自愿解散,不能被MC干涉。 设立SMC的最大障碍,是缺乏业主的参与。这已经是很多MC的管理委员会面临的难题,因此,想要业主参与SMC的管理委员会,想必是难上加难。 总的来说,分层房产家居已获得有关单位的关注,但当中还有很多实际的问题有待解决。 因此,有关单位需要征询各方面的意见,并持续改善相关条例,所以说,分层管理法令还有许多空间有待改善。 Chris Tan为TheEdgeProperty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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