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管答疑:分层地契、附加细则和居住规定

问:我们所有单位业主在15年后的今天仍未获得分层地契。管理机构(或MC)可以协助业主获得分层地契吗? 答:根据1985年的分层地契法令(STA),土地的原业主(即开发商)应负责申请个别分层所有权。但是,如果开发商已经清盘,业主可以联系指定的清算人,以协助他们申请土地办公室的分层业权。 分层地契法令第8(8)条规定,未能申请分契的原业主一经定罪,就会: (a)须缴付最低RM10,000但不超过RM100,000的罚款,或监禁高达三年,或两者兼施。在继续犯罪的情况下,则可被处以每日不低于RM100但不超过RM1,000的罚款;以及 (b)法院可命令原业主在指明的期间内申请分层业权。 联合管理机构(或JMB)或MC可代表业主与指定的清盘人或开发商联络,以协助申请分层业权,或将此事项提交各自的土地办公室进行咨询,并向发展商提出投诉,以便有关当局可以正式起诉发展商。 除了上述情况,JMB也可以召集所有业主向法庭申请庭令,指示原业主申请分契。但记住,申请此类庭令的费用,将由相关参与者所承担,而JMB是没有申请此类命令的诉讼地位的。 问:细则(by-law)和规则(house rules)的分别是什么? 答:基本上,细则是指2015年分层管理(维护和管理)条例附表3中,规定的单位内和共同财产环境的维护、管理和使用有关的法规。 这些细则包含的章程,也称为法定章程,它们不能被发展商、JMB或MC所修改。这些章程对发展商、JMB、MC、副MC、业主、收费人、承租人和单位占用人具有约束力。 而规则是由发展商制定的条规(即首批购买者和发展商之间签署的共同契约)。 除非或直到指定规则在常年大会上获得通过作为附加条例,否则它们仅对首批购买者和开发商有合约约束力。 Chris Tan是Chur Associates的创办人兼管理合伙人。他也是2019年EdgeProp 大马优质产业管理大奖(EdgeProp Malaysia’s Best Managed Property Awards 2019)的评委,以及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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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oosing a property manager

To have a well-managed and well-maintained property, one would need to have a team of people to run the day-to-day operations of managing the property to ensure that it is always at its optimum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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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管答疑:管理机构

问:管理机构(MC)或联合管理机构(JMB)需要设立公司来管理资金吗?谁要为资金管理负最大责任?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,MC和JMB的功能是妥当维护和管理建筑物、土地和公共空间。 在该法令中,没有任何一个条规允许MC 或JMB设立公司来管理资金。不过,MC或JMB可成立小型资金管理委员会,由通过投票挑选出来的会员们,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。 问:我们打算利用公寓内的公共礼堂来开办托儿所。请问MC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吗? 根据2015年分层管理(维护和管理)条例第3附表的第3(4)条,MC或JMB应该“在恰当的情况下,管理、维护和采用合适的营运商,来管理任何公共财产中的公共设施、便利设施和服务,如自动洗衣店、便利店、餐厅、托儿所和其他”。 不过,他们“必须维持合理的安全和健康标准,从而为经营者和使用者带来使用上的便利、舒适和愉悦”。 假设该公共礼堂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,我们认为,根据上述第3(4)分段条例,必须获得相关单位的批准,JMB或MC才可以有权利将该礼堂转为托儿所,并寻找合适且有利所有业主的经营者来开设托儿所。 Chis Tan是Chur Associates的创办人兼管理合伙人。他也是2019年EdgeProp 大马优质产业管理大奖(EdgeProp Malaysia’s Best Managed Property Awards 2019)的评委,以及EdgeProp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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